
贾政出差好几年刚回来,就是在家也“素性潇洒,不以俗务为要”,以至于他与现实隔阂,根本不知道贾赦的处境有多艰难困窘,艰难到不得不卖女儿偿债的地步了。

孙绍祖就说过,贾赦欠了他五千银子,拿迎春抵债的。不过这个说法,亦真亦幻,半虚半实。不是作者故弄玄虚,而是孙绍祖这话是迎春转述的。而显然,其中有些隐秘曲折,孙绍祖也不肯对迎春全说实话。
哪一部分是假的?欠了五千两就是假的。贾赦冷酷无情,不会疼惜女儿,这是真的。可是贾赦也贪婪无餍,如果卖女儿能换得一万银子,他不会只要五千。

如果把迎春嫁给别人,能换得更大的利益吗?当然。王熙凤和平儿算账,说到姑娘小爷的婚费,王熙凤说:“剩了三四个,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。”探春等人的婚费就是一万两,迎春能差到哪里去?花一万银子的婚费,却去抵五千的债,这合理吗?有一万银子,拿出一半来还债,不是更干脆吗?留着女儿,还可以高价卖给别人。

事实上孙绍祖也没说贾赦“欠”了他五千银子。他是这样说的:“老爷曾收着他五千两银子,不该使了他的,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,……”不是借给贾赦五千两,而是贾赦曾“收着他”五千两。怎么,孙绍祖跟怡红院的小丫鬟佳蕙一样,不能自己保管钱财,非得请人“收着”?

孙绍祖两次提到“五千两”,这笔钱应该是真的有,但不是借款,而是贾赦代收,可能
是某一项贿赂的贿金。就好像张金哥家托净虚老尼找关系办退婚事宜,求到凤姐这里,凤姐说:“你叫他拿三千银子来,我就替他出这口气。”净虚老尼是怎么回答的?“有有,这个不难。”

三千两是凤姐提出来的,净虚没有去问张家,直接就答应下来,为什么?显然张家已经向净虚许诺了贿赂的数目,比如“五千两以内随便”或者“我愿意出一万银子”之类,高于凤姐的三千两——净虚也要收好处的,难道白当差?

张家是长安县的,净虚却在京城郊外的水月寺,相距“百里路程”。他们之间有这么高度的信任,说一句话顶几千银子吗?有没有可能,张家早已把贿金交给了净虚:“钱先放在您这里,您看着办”?如果净虚没找到王熙凤的关系,或者找到了王熙凤却不肯帮忙,事情没办成,净虚是不是就得退还贿金?

这个模式,可以移植到贾赦与孙绍祖身上来。只不过贾赦为人太不靠谱,比如盲目自信能强娶鸳鸯,无视鸳鸯破釜沉舟的决心和贾母掌控全局的能力;比如中秋夜宴贸然许诺贾环袭爵,等于是公然诅咒亲儿子贾琏获罪早死。以他的为人,收了孙绍祖的贿金,就一定能帮人家办成事儿吗?
如果只是挥霍无度、把五千银子花光了,还不是大事。荣国府虽然穷了,“富了贫,还穷三年绫”,不至于凑不到五千两。中秋节邢夫人设施贾琏夫妻的过节费,一次就是二百两呢。

钱还是小事,如果办不成事、又不肯明说,白白拖延着,误了孙绍祖的图谋,以孙绍祖的流氓习性(那个时代,又是当官的,家暴老婆,不是流氓是什么?),难道肯善罢甘休?哪怕是原封不动地还钱,他也不答应啊:“你早说不行,我拿钱去求别人,也早就办成了。现在事儿已经误了,你给我一万两也不能挽回呀。”

贾赦被逼得没办法了,这才拿女儿去抵债,就像《潜伏》里穆连成怂恿侄女晚秋和余则成接近,暗中转移财产,为什么能骗过余则成和老谋深算的吴敬中?其中的内在逻辑就是:吴站长相信他真想促成余则成与晚秋的婚事:“婚事成了,你就是保密局的家属了,还怕查汉奸吗?”贾赦也天真地相信,与孙绍祖的婚事成了,他们就变成翁婿关系,还会翻从前的旧账吗?

贾赦把女儿送给孙绍祖,自以为拿出足够的诚间来补偿;孙绍祖得到了迎春,却认为不足以抵销自己的损失。这才有了对迎春的百般虐待。
这不过是我的想象,作品里并没写这些细节。但从作品中的各种暗示来看,作者的构思即使不是这样,也相去不远:贾赦不是因为五千两,而是因为偿还不了孙绍祖的债务、摆脱不了孙绍祖的敲诈,才把女儿嫁给他的。

远道归来的贾赦,哪里知道这其中的曲折?只拿“并非诗礼名族之裔”和个人情感色彩极重的“深恶孙家”来劝阻,怎么能阻止得了已经走上不归路的贾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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